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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申请免修汉语课程的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25-10-01 作者: 访问量:

第一条 为规范国际生汉语类课程的免修管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教学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攻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国际生。

第三条 汉语水平已达到相应课程标准的国际生需凭有效的HSK等级证书申请免修汉语必修课程。免修审核以证书所标示的等级为准,原则上不设成绩有效期限制。

第四条 成绩须同时满足总分和单项分要求。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可申请免修课程

HSK等级要求

总分要求

听力单项要求

阅读单项要求

写作单项要求

口语要求

《基础汉语 Ⅰ》

HSK 二级

≥ 180 分

≥ 60 分

≥ 60 分

≥ 60 分

无要求

《基础汉语 Ⅱ》

HSK 三级

≥ 180 分

≥ 60 分

≥ 60 分

≥ 60 分

免修不免考

《中级汉语 Ⅰ》

HSK 四级

≥ 180 分

≥ 60 分

≥ 60 分

≥ 60 分

免修不免考

《中级汉语 Ⅱ》

HSK 四级

≥ 180 分

≥ 60 分

≥ 60 分

≥ 60 分

免修不免考

《高级汉语 Ⅰ》

HSK 五级

≥ 180 分

≥ 60 分

≥ 60 分

≥ 60 分

免修不免考

《高级汉语 Ⅱ》

HSK 六级

≥ 180 分

≥ 60 分

≥ 60 分

≥ 60 分

免修不免考

第五条 提交申请: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国际生课程免修申请表》并附上HSK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条 资格审核:教学秘书核对成绩单真伪及有效性,审核其成绩是否达到免修标准。

第七条 免修认定:由国际教育学院语言文化教研室负责免修课程的认定。认定结果报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备案,审批结果由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统一通知学生。

第八条 学分认定:免修课程的成绩将默认为90分,并获得该课程相应学分。

第九条 免修申请每学期集中受理一次,逾期不予办理,请务必留意开学初的通知。

第十条 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成绩造假,将取消其免修资格,并按学术不端行为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若申请人所持HSK证书的等级高于规定所要求的级别,则视为自动满足该课程的免修条件,无需再单独核对其单项分数。

第十二条 免修获批后,学生不可再选修该门已免修的课程。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河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