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本预案的目的和意义
为确保我校留学生生活环境的安全和稳定,维护来华留学生的合法权益、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对《河北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补充,特制定本预案。
二、公寓突发事件处理的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河北工业大学留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后勤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
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成员:
公寓管理员
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
留学生辅导员
(二)公寓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开展对留学生的安全和法制教育,检查、了解留学生公寓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排查安全隐患。
2.制定处理留学生公寓各种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
3.如遇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与机构,采取果断措施,按预案要求处理突发事件。
4.事件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机关通报。
三、公寓突发事件处理规范
(一)公寓突发火灾等事件处理规范
学生公寓工作人员应熟悉记住灭火器材及报警方法,做到“三会三熟悉”。三会: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学生撤离,会报警。三熟悉:熟悉灭火器及消防栓的位置,熟记各安全通道的位置,熟记各通道门钥匙的位置。
1.发生火情,要首先先切断楼内总电源。
2.遇到较小火灾时,迅速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或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实行小火自救,大火撤离。
3.遇到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应迅速打119报警并立即通知保卫处、相关领导和辅导员。并打开疏散通道,组织学生迅速疏散,避免拥挤、踩踏。具体可参照《河北工业大学外籍教师、留学生紧急疏散预案》。
4.发现有人被困,应先救人,后扑火。
5.如烟雾较大,提醒同学们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火灾发生情况的调查。
7.报警时应做到:沉着冷静,拨号准确,讲清起火位置,地点(具体楼层、单元及方位)火势大小、燃烧物质、有无人员被困等事项,并向消防部门提供报警人具体联系信息。
(二)公寓突发重大地震等事件处理规范
1.如遇重大地震等突发情况,打开所有安全通道,并立即组织全体留学生就近有序撤离。具体可参照《河北工业大学外籍教师、留学生紧急疏散预案》。
2.切记:遇到灾情时,千万不要跳楼。
(三)公寓突发留学生急、重病情况处理规范
1.非传染性疾病
(1)发现留学生病情较严重,要立即打电话通知辅导员,将患病留学生立即护送至条件较好的医院进行救治。
(2)病情严重的,要立即拨打120求救电话,用简洁的语言报清公寓的方位及学生伤害情况,安排人员到路口指挥急救车进入现场;对患病学生要采取紧急保护措施,遵医嘱对学生进行简单救治,等待救护车到来。
2.传染性疾病
(1) 发现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告之校医院和辅导员,并根据校医院和防疫部门的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有效隔离与排查。
(2) 后勤部门要及时对留学生公寓内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清理;要求留学生公寓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积极开展室内消毒、大扫除工作,以保证室内的清洁卫生。
(3) 为预防传染病流入或流出宿舍,留学生公寓应谢绝探访的外来人员,尤其是外地人员。
(4) 在预防、防治期间,留学生公寓管理单位要加大对宿舍的检查、巡视工作,及时了解楼内学生动向,汇报相关信息。
(5) 如确诊为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等,应及时办理退学手续,尽快遣送回国。
(四) 公寓突发酗酒打架、斗殴等事件处理规范
1.留学生公寓发生酗酒打架、斗殴等事件时,应及时前去制止。将冲突双方隔离开,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防止留学生受伤。
2.如事态严重,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警,并通知辅导员。
3.如有人员伤害,及时打救护电话或把受伤者送往医院医治或抢救,根据受伤害程度决定是否通知受害者家属,并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五) 公寓发生盗窃等事件处理规范
1.外来人员作案
(1) 发现后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警,并及时通知辅导员。
(2) 保护现场,协助保卫人员抓捕作案人和进行调查工作。
(3) 如作案人逃走,尽量记清其体貌特征,逃走方向。
(4) 做好对留学生的安全提示工作。
2.公寓内留学生财物丢失
(1) 接到留学生被盗报案后,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向保卫处报警,等待保卫处人员现场进行查看,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做好登记。
(2) 立即通知辅导员。
(3)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工作。
(4) 注意提醒留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 落实责任,健全制度
(二)对学生加强教育,做好留学生公寓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保证渠道畅通,快速反应
1.建立24小时有效联络渠道,保持信息及时传递。
2.要建立健全留学生公寓的消防、监控设施,合理安排值班(尤其是夜班),严格执行值班与来客登记制度,以保证出现意外情况时有据可查,切实保障留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本预案为《河北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附属文件,具体汇报程序及其他未尽事宜按《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