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教育学院全面开展学风建设的通知
为进一步增强我院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课堂管理,引导学生由规范要求向习惯养成转变,构建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国际教育学院自2019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院学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教师平时成绩的监管,促进学生良好学习环境的建设,学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风建设工作。
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伯颖、朱赛鸿
副组长:韩惠茹、于燕华
成 员:薛桂英、吕汉章、赛麦提、郭嘉
二、建设目标
培养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动力、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形成坚持真理的治学精神、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科学规范的治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实践能力,建立严谨、好学、上进的优良学习氛围,构建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教育引导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规范教学管理行为,提高日常管理水平。
(二)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相结合
院学工办、培养办、院团委学生会、各班级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把握重点,突出特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各个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理念和机制,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三)过程控制与目标管理相结合
各班级要注重学风建设的过程积累,进行考勤跟踪,加大对课堂质量的考核;要不断完善促进学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在学风建设的硬性指标上有突破,切实提高学生专业水平与学习成绩,探索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学院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
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素质培养,建立课程思政的教学体系,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弘扬努力学习、刻苦拼搏的精神;发挥学生主体作用,让学生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中形成自主、自信、自强的良好品质。
四、具体措施
(一)实行课堂指纹签到,以管理培育学风
在我院各专教内安装使用指纹签到机,为学生上课出勤提供全程监管,为进一步开展学生工作提供准确数据,在全院范围内有效、全面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教学活动的日常管理,引导学生由管理要求向习惯养成转变,提高课堂学习质量。
(二)切实推进课堂思政,以教风带动学风
积极推动所有任课老师落实课堂思政,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育人中的主渠道作用,着力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着力将教书育人落实于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之中,发挥所有课程育人功能,落实所有教师育人职责,全力推进培养学生成长成才。
(三)提升专教宿舍卫生,以服务促进学风
大力改善课堂环境与宿舍区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和专教礼仪,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塑造更加健康积极的大学生人格。
(四)严格奖惩制度,规范教学和学习行为
通过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学业优秀和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奖励和处分,在学院范围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风气。
(五)建立学业预警机制
对学业末位段和有困难、有问题的学生,实行教师、家长、辅导员和学生四位一体的预警交流机制,帮助学生增强和激发学习动力,改进学习状态,提高学习成绩。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学风是学生成长的保障和催化剂,加强学风建设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保证,体现办学水平和教育理念。学院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开展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协同,形成合力;教务、学工等部门和各班级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加强宣传,营造浓郁氛围。要通过宣传栏、QQ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学风建设工作的宣传,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要加大对学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的宣传,营造浓郁的学风建设氛围。
及时总结,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学风建设工作评估考核体系,适时召开学风建设工作研讨会,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升工作水平。在总结表彰的基础上,提出改进举措,巩固成绩,建立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附件:1. 考勤管理规定(试行)
2. 请假制度(试行)
河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19年3月11日
附件1
考勤管理规定(试行)
为规范学校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课程
在国际教育学院专教进行的必修课程。
二、考勤方式
采用指纹打卡。
三、签到时间
签到有效时间:上课前20分钟签到开始生效,学生依次录入指纹,上课1分钟后停止签到,之后视为旷课。(如上午第一节课签到时间为8:00-8:21)
如有特殊情况,上课时间地点变更等,需班委提交由授课老师签字的证明,并将该证明交给团委学生会学习部负责人。
四、数据统计
每周统计一次本周考勤数据。
五、数据处理
学生日常教学活动的出勤情况与课程平时成绩直接挂钩。指纹打卡数据将交由任课老师作为平时成绩计算的依据。学生必须参加每门课程的各项教学活动。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1/3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
正常履行请假手续的,前16学时不扣平时成绩,累计超出16学时则每学时扣0.5分。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上课的,按旷课论,每学时扣1分。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16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因旷课受到警告处分后,又旷课累计达12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因旷课受到记过处分后,又旷课累计达12学时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恶意作假伪造签到数据,签到后提前离开教室或破坏签到设备者,给予警告处分。
注:学生旷课学时数按如下规定计算:
(一)凡学校安排的课堂教学、实验等均按实际授课学时数计算;其中,采用开、闭卷形式的课程考核一般按一节课2学时计算,其他形式的课程考核按实际学时计算;
(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及学校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每天按5学时计算。
六、公示情况
每周进行一次本周考勤情况公示,公示在学院微信公众号及学院公示栏。
七、本管理规定由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国际教育学院请假制度(试行)
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严格考勤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减少和避免学生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河北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国际教育学院请假制度。
第一条 所有在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所有活动都应当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如上课、实习、军训、学校、院系组织的活动等)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 学生请假首先应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请假条须先经辅导员批准,然后按准假权限逐级报有关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的《请假条》,由请假学生交辅导员方可不参加学习活动或不参加学习及活动。
第三条 学生请病假一天以上的,必须经校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办理请病假手续,否则一律按旷课记。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手续的,必须在七天内补办相关手续,手续可委托班委代为办理,但须经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或电话确认。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如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填写《请假条》前,须让其家长与辅导员联系并说明情况。
学生假满而未能返校时,应履行续假手续,续假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电话联系其辅导员并说明原因,得到同意后,方可由学生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请假手续应由学生本人办理。学生请假地如不在学校,应让其家长联系辅导员且得到批准后,方可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请假手续。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得先休假再补假。
第四条 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课论处:
(一)不履行请假手续而不参加学习活动者;
(二)不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者;
(三)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学习活动者;
(四)假满后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学习活动者;
(五)请病假没有医院证明而不参加学习活动者;
(六)擅自不参加学习活动而委托他人为自己请事假者;
(七)事后补假者(确有特殊情况,且持有有效证明经辅导员同意者除外);
(八)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